一、主旨:
- 鼓勵當代藝術創作,提昇展覽實踐的總體表現,呈現藝術生態的多元性及開放性。
- 二、申請資格:
- 個人藝術創作者
- 藝術創作團隊
- 以上申請者或團隊參展者均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持在台永久居留證
- 三、具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受理申請:
- 五年內(104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通過本館評審之個展獲選者。
- 各級機關、學校社團聯展或畢業展
- 四、申請方式及時間:
- 申請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申請展網站https://ea.TFAM.museum登錄成為會員進行線上報名。
- 申請時間:109年3月1日零時起至109年4月30日下午5時止。
- 五、展期、展場安排:
- 為增強展出之專業對話、經費運用及集體行銷效益,由本館安排展覽展期及展場。展期原則安排於110年下半年,必要時本館保留展期及展場的調整權利。
- 六、申請計畫:
- 創作形式、內容、媒材不拘。所提展覽計畫需適合在本館指定空間展出,展場平面圖請參考附件一。
- 七、上傳資料(總量不超過300MB):
- 申請者或團隊參展者基本資料(包含最高學歷、展歷、獲獎紀錄等)
- 創作理念(500字以內)
- 作品展示計畫(含詳細空間配置及尺寸圖)
- 參展作品資料(包括名稱、媒材、尺寸、創作年代)
靜態圖檔 – 格式jpg。單張圖檔低於1MB。
影音多媒體 - 精簡版(3分鐘為限)。格式限用 mp3/mp4 播放格式。影片檔另可透過Vimeo/YouTube網路空間,將連結登錄至報名網站,長度3分鐘為限。上傳檔案共計10個為限。 - 參考作品資料(本欄視申請者需要提供)
靜態圖檔 – 格式jpg。單張圖檔低於1MB。
影音多媒體 - 精簡版(3分鐘為限)。格式限用 mp3/mp4 播放格式。- 需完成以上1至4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參展作品及參考作品圖檔總數不得超過30張)
- 八、審查:
- 依本年度送件申請之媒材類項及數量比例,聘請各類審查委員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以通過4案為原則。本館預計於109年6月底前於本館網站上公佈評審結果,並寄發審查結果通知書函。
- 九、展覽須知:
- 由本館提供上限40萬元之展覽製作費(包括文宣、木作、油漆、運輸、保險、佈卸展人力等支出),上列項目原則上由本館年度廠商執行,所需經費在40萬元額度內支應。不足經費得由獲選者向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外之其他相關單位申請補助。
- 申請展整體行銷及各檔規格化專輯由本館統一製作。
- 其餘佈展須知詳如附件二。
- 附件
- 臺北市立美術館109年申請展簡章.pdf(365kb)
- 附件一、本館109年申請展展場平面圖.pdf(351kb)
- 附件一、本館109年申請展展場平面圖.skp(1,830kb)
- 附件二、臺北市立美術館申請展佈展須知.pdf(103kb)
申請展查詢: TEL:(02)25957656 轉232 展覽組
FAX:(02)25851886 展覽組 申請展
館址:10461 臺北市中山北路三段1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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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問題,請撥打創創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EL:02-77286080 轉123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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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1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181號 | 無障礙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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